

友谊农村商业银行2013年度“金融知识普及月”活动实施方案
日期:2013-12-20
一、活动目的
通过普及金融知识,扩大金融服务受众面,使更多的金融消费者享受到普惠金融的好处;帮助金融消费者准确理解金融产品的风险,强化责任意识,树立“自享收益、自担风险”的正确消费理念。
二、活动时间
每年9月份定为“金融知识普及月”,本次活动时间为2013年9月1日至9月30日。9月1日为集中宣传日,其余时间各营业机构自行安排宣传活动。
三、活动主体
友谊农村商业银行下辖所有营业机构。
四、宣传口号
“学习金融知识,了解风险责任,共建和谐金融”
五、活动内容
(一)针对不同类型的金融消费者,设计、开展具有针对性的金融知识普及活动,使金融消费者掌握符合其需求的金融知识。
(二)引导金融消费者识别相关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点,使金融消费者准确把握金融机构的风险责任、金融消费者自身的风险责任及应对措施。
六、具体措施
(一)常规宣传活动
以各营业网点为辐射点,突出窗口宣传的实效性。包括在各营业网点悬挂宣传条幅、张贴宣传海报、摆放宣传展板、流动播放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电子标语。设立专人负责的咨询台和意见箱,发放折页,解答咨询。
(二)“四进”活动
各营业机构积极参与总行开展的“进社区、进学校、进乡村、进工厂”宣传活动。抓住乡镇大集等有利时机,针对不同领域金融消费者的消费特点,开展全方位、多元化的金融知识普及活动,深化社会公众对金融风险知识和风险责任的理解。
(三)适时开展主题宣传活动
各营业机构组织本机构宣传队伍,在主要商业区、展会现场等人口密集地区,面向客商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主题宣传活动。
七、相关要求
(一)各营业机构将本次活动与其他监管机构、政府部门、行业协会等开展的金融教育活动进行整合、统筹推进。
(二)各营业机构做好集中性金融教育的同时,应注重建立健全日常性的金融消费者教育机制。
(三)各营业机构要根据本机构的实际情况,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及措施。总行将加强督导检查工作,对于没有活动方案、措施不落实、组织活动不得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。
(四)各营业机构要对本次活动中金融消费者反映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,及时改进,认真做好总结汇报工作。请于10月1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及活动照片传送至资金运营部。
友谊农村商业银行
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